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新课程(初中段)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汉教发〔2005〕38号
各县(区)教育(文教体育)局、汉中开发区经发局、汉中教育学院: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实施汉中市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总体规划,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的顺利实施,现对2005年全市初级中学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原则
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面向全体,骨干先行”和“逐步推进,适应超前”的原则,在2002年~2004年开展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新课程通识、课程标准、教材分析与研究三大模块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教师形成新的教育观、教学观、课程观、师生观,熟练运用新课程的教学理念、构建方式、教学方式、评价方式开展教育教学。
二、培训对象
初中各学科的现任教师、教研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
1、3月19日至7月10日利用双休日在汉中教育学院对汉台区、汉中开发区(鑫源初级中学)的各学科教师进行教材分析研究培训,培训地点在汉中教育学院。
2、3月19日至6月26日利用双休日对城固县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等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城固县;其余学科教师于5月14日至7月3日在汉中教育学院进行培训。
3、3月19日至7月10日利用双休日对洋县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等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洋县;其余学科教师于5月14日至7月10日在汉中教育学院进行培训。
4、3月19日至6月26日利用双休日对勉县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勉县;其余学科教师于4月10日至7月10日在汉中教育学院进行培训。
5、3月19日至7月10日利用双休日对南郑县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等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南郑县;其余学科教师于4月10日至7月10日在汉中教育学院进行培训。
6、5月2日至5日对西乡县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教师进行教材分析研究培训,培训地点在西乡县。
7、5月2日至5日对略阳县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进行教材分析研究培训,培训地点在略阳县;7月20日至28日对略阳县其余学科的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汉中教育学院。
8、7月20日至26日对宁强县的思想品德、体育、历史、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汉中教育学院;10月2日至5日对宁强县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进行教材分析研究培训,培训地点在宁强县。
9、7月20日至26日对镇巴县的体育、音乐、美术、地理、计算机等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汉中教育学院;10月2日至5日对镇巴县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学科教师进行教材分析研究培训,培训地点在镇巴县。
10、7月20日至8月1日对佛坪县、留坝县的各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在汉中教育学院。
各县区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件《汉中市2005年初中教师新课程师资培训课程安排表》。上课时间为每个培训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工作,认真动员和组织教师按照“新课程师资培训安排表”所确定的培训日期,到确定的培训地点参加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科或按校区指定一名带队同志,负责与参训教师和培训单位的联系,做好参训教师往返路程的安全。设培训点的县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2、参训教师应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的质量,并接受带队同志的协调与领导;带队同志应主动征求参训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培训单位的沟通,促进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完善新课程师资培训管理制度。要将教师参加新课程培训的情况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建立学分管理档案。对已完成培训教学计划,经考核合格的教师颁发由市教育局验印的“上岗证书”,并与教师职称晋升、评优树模、年度考核挂钩。
4、汉中教育学院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订教学计划,负责培训考核。汉中教育学院和各县区要做好培训的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和生活服务,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市上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5、汉中教育学院按相关政策规定收取培训费。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政策解决参训教师的培训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
6、厂矿子校各学科教师的新课程师资培训由所在县区教育局一并安排进行。
附件:《汉中市2005年初中教师新课程师资培训各县区课程安排表》
二〇〇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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